促进工艺美术繁荣发展 福建政协委员建言建产业园育人才******
中新网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 闫旭)“福州工艺美术历史悠久,品种繁多,技艺精湛,而目前还没有专业性、规模性的工艺美术产业园。”12日,在正于福州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民进福建省委会常委、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工艺美术学院院长陈礼忠建议,在省会城市福州建设工艺美术产业园。
陈礼忠认为,规划和建设适合时代发展的工艺美术产业园,可以为工艺美术产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硬件支撑。他建议由政府提供工艺美术产业园用地,尽量靠近中心城区,同步配套政策和资金扶持。
“内求创新创作,外求发展拓展。”陈礼忠说,加强艺术家创新创作,形成正规文化艺术商业交易,共同打造工艺美术产业产值;刺激本土工艺美术消费,对外大力推广本土工艺美术产品促进外销;推出招商引资政策,政策扶持具有代表性、行业优秀艺术家,扩大产业园在工艺美术行业的影响力。
陈礼忠同样关注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在他看来,任何产业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后备人才的渐进培养;工艺美术产业园不仅需要工艺美术师的人才,也需要行业管理人才、市场商贸人才。
因此,他建议,利用工艺美术产业园,与全国高校对口的工艺美术专业、经济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展览展会专业、物流专业等合作,建立院校毕业生实习与工作的对接,增加就业机会,利用优秀年轻人才的持续加入,提供行业、产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力量。
“当下是工匠技艺传承创新的新时代”,陈礼忠认为,福州若能建设工艺美术产业园,将为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树立标杆作用,为福建省工艺美术繁荣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